《國土計畫法》確認延期六年!展延至2031年前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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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法原定2025年5月1日正式上路,立法院於2024年12月31日三讀通過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原定於2025年4月30日實施的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期限,延後六年至2031年前,也就是在2031年前,需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

國土計畫法延期原因

目前因桃園市、南投縣及雲林縣未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導致原定實施日期無法如期執行,朝野因此喊話展延上路,以便讓各部門有更充分的時間與各縣市溝通,建立完善的子法、配套措施及補償辦法。

國土計畫法總體概念

現行國土管制空間分為三大類,都市計畫法管制→都市土地、國家公園法管制→國家公園土地、區域計畫法管制→非都市土地,為了使土地得到更加完善的規劃及避免不適宜開發的地區被開發誤用,立法院民國104年12月18日三讀通過國土計畫法,將國家土地分為四大功能分區,但因有縣市未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因此朝野希望行政院展延上路時間,待充分溝通後再行上路。

各地方申請土地變更案件暴增

近期地方政府湧入大量民間申請土地變更案,2024年1月至10月,各縣市受理申請案件共1206件,申請案數前三名為桃園市250件、台中市127件、彰化縣117件;其中9~10月申請案更暴增約367件,相較於前8個月,平均每月申請案數增加1.8倍。內政部指出,這些變更案因地方未經充分討論而倉促送件,將加劇國土資源錯置。

各方對於國土計畫法展延看法

立委表示:對於國土計畫法展延表示支持,認為應該讓行政部門有更充分的時間與各縣市進行溝通,建立更完善的規範

學者表示:認為國土計畫法展延在意料之內,但仍呼籲政府應該盡速提出配套措施,避免土地繼續被不當開發利用

環保團體表示:為保護國家土地可以完善規劃,避免不適宜開發的地區被開發誤用,希望國土法可以如期上路

內政部表示:對延後實施表示遺憾但尊重決策

結論

《國土計畫法》修正案的通過,代表台灣在國土規劃上的一項重要進展,但延後實施也突顯了政府與各界溝通不足的問題。如何在新法實施前完善配套措施,確保農民權益不受損害,並有效解決土地開發與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將是未來幾年的重要課題。 同時,必須澄清各種不實謠言,以免造成社會恐慌和不必要的土地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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